安徽省肥西县人民法院
通 知
(2026)皖0123破34号
安徽一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2026年9月9日,本院裁定受理了安徽一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9月15日指定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拒不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本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特此通知。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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