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顺通建材贸易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各债权人: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24日作出的《(2026)皖071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安徽顺通建材贸易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并由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31日作出《(2026)皖0711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安徽廷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为了保障各债权人合法权益及配合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依法办理本次破产清算案件,维护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秩序,保证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现管理人就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
(一)债权申报主体:
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时,对安徽顺通建材贸易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的指定,本管理人是负责本次破产清算中接受债权申报等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请各位债权人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期限、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向除管理人外的其他机构,如人民法院等申报债权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三)债权申报期限及申报时间:
债权申报期限自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之日起,最后截止日为2026年9月10日,申报时间为申报期限内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请各位债权人务必于该日期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申报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
【申报地址(邮寄地址)】安徽省枞阳县枞阳镇大运汽车城4号楼3层安徽廷和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46700
【联系方式】朱颖颖律师:18856260207(微信同号),
吴胜琴律师:15222960249,微信号15376580811。
(五)债权申报须知及申报文件模板:为了使债权人充分了解债权申报程序,保证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特制作债权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文件模板,请各位债权人按以下方式获取并按申报须知要求填写。见附件【顺通建材贸易大市场】债权申报材料。
(六)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计算至破产受理日(本案为2026年7月24日)止。
(2)如未能在申报期限内(2026年9月10日前)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3)债权人申报债权过程中,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等,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构成虚假诉讼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一)时间:【2026年9月16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郊区人民法院一楼大法庭】
(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须提交以下身份证明材料(需签字或加盖公章)(见附件1)
安徽顺通建材贸易大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6日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