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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皖0211破2号(2026)皖0211破2号中水(芜湖)电缆有限公.. 破产案件 4小时前 中水(芜湖)电缆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采集 来源: pccz.court.gov.cn 源地址:查看原文 发布时间:2026-08-10 16:31 浏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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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6)皖0211破2号

本院于2025年12月1日裁定受理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中水(芜湖)电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经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摇号,选定安徽安然律师事务所为中水(芜湖)电缆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中水(芜湖)电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该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3号芜湖人力资本产业园六层,邮政编码:241000,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5056461935;徐律师、联系电话:1395533777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水(芜湖)电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中水(芜湖)电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中水(芜湖)电缆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中水(芜湖)电缆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2026年9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特此公告。

承办法官:徐世宏            联系电话:0553-7879081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马仁山路427号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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