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粤通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招募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的公告
滁州粤通置业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现金流枯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21日作出(2026)皖11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滁州粤通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以(2026)皖11破申13号决定书指定滁州粤通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滁州粤通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家顺担任管理人负责人。
现因工作需要,管理人拟聘请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对滁州粤通置业有限公司分别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工作。有意向且具有资质条件及相关经验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17时前提交参与意向书一份(密封,包括资质、收费及服务方案、近三年无处罚或处分的承诺书等),逾期不予接受。意向机构应在近三年未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所有提交材料恕不退还。
滁州粤通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5日
联系人:谢律师、汪律师
联系电话:18019818429、18900506576
邮寄/直接送达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629号蓝天办公楼三楼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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