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报告
(2024)天沃破管字第025-5号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7日,贵院根据高巍、安徽圣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24)皖0403破2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决定书,指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芜湖分所担任管理人。
2026年6月16日,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提请审议表决1项投票事项,即:是否赞成《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454名,会议无财产担保表决权总额为1,092,344,429.20元(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买受人不再享有以其已支付的购房款金额计算的债权对应表决权份额;向业主交付车位(或人防车位使用权)后,业主不再享有已其支付的购车位款金额/车位评估价值金额计算的债权对应的表决权份额),现将表决情况报告如下:
同意该项议案的共有437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6.26%,其所代表的表决权额为1,059,063,155.25元,占无财产担保表决权总额的96.95%。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五次债权人会议审议“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议案通过。
特此报告!
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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