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台新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取回权审核结果的公告
2025年9月1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铜陵台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新置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5年10月21日、10月22日,管理人先后发布了《关于督促相关权利人及时行使取回权的公告》《关于取回权行使的特别提示》,明确了取回权申报范围、申报时限、材料要求及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通知相关权利人于2025年11月9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取回权。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共收到206户权利人提出的238笔取回权申请,涉及时代名门、时代广场多处住宅、公寓、商铺、车位等抵债资产。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主体适格性、债权真实合法性、抵债行为合规性、财产权利状态等审核标准,并结合权利人申请资料、台新置业公司存档资料、不动产登记信息、抵债协议、付款凭证、占有使用情况等证据材料逐项实质核查,已完成对全部取回权申请的审核工作,并已将审核结果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专项报告。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不动产实际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就全部取回权申请的初步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审核结果概况
(一)支持取回
170笔取回权申请,对应抵债财产为时代名门22套住宅、97个车位、2个储藏室、2间商铺;时代广场117套公寓、39间商铺、8#楼1-3层。
(二)不予支持取回
28笔取回权申请,对应抵债财产为时代名门17套住宅、485个车位、4个储藏室;时代广场8#和10#楼对应的全部地下停车位、11#、12#、13#整栋楼。
(三)暂缓确认
38笔取回权申请,对应财产为时代名门30套住宅、29间商铺;时代广场20套公寓、2#、3#、9#、10#、11#、12#、13#整栋楼。
(四)不予受理
2笔取回权申请,对应财产为时代名门2个车位。
(五)未申报
198笔抵债资产的相关权利人尚未申报,对应财产为时代名门45套住宅、44个车位、1间商铺;时代广场65套公寓、43间商铺。
以上各项具体明细,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异议提出期限及方式
相关权利人、债权人对上述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即2026年7月15日之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文件,并附上足以支持异议主张的证据材料。管理人将依法对异议进行复核,并作出答复。异议材料提交方式如下(任选其一):
(一)电子邮件
请将签字/盖章的书面异议材料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TLTX20250902@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取回权异议+姓名/名称”。
(二)邮寄/现场提交
请将签字/盖章的书面异议材料邮寄/送达至以下地址: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四路与天山大道交叉口时代广场7号楼三楼
联系人:金律师、王律师
联系电话:18856242364、18856249825
三、逾期未提异议的处理
公示期届满,相关权利人未提交书面异议,或提交异议但未提供有效证据的,视为对本次审核结果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按审核结论推进后续工作:
(一)支持取回资产
管理人统筹协调不动产解封、产权办理相关工作,督促台新置业公司分批次通知权利人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及要求以管理人后续通知为准。
(二)不予支持取回资产
该等资产将由管理人纳入债务人破产财产统一安排,对应权利人可通过债权申报途径统一参与分配。
(三)暂缓确认资产
管理人将持续核查取证、跟进关联诉讼,待相关情况查明、权属明确后另行处理。
(四)不予受理申请资产
权利人可按照管理人此前告知的补正要求,补充完善材料后可重新申报,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取回权申报。
(五)未申报取回权资产
管理人将依法收取保管费、维修费等必要费用。权利人后续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前述必要费用的,管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取回相应财产。
同时,因权利人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导致管理人无法确认相关财产的权属关系,管理人对相关财产进行变价处置的,相关损失由权利人自行承担,台新置业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特别提示
相关权利人对管理人异议复核结论仍不认可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台新置业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取回权确认之诉。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认可管理人审核结论,管理人将按照本公告审核结论推进后续工作,不再另行受理异议。
特此公告。
铜陵台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1. 支持取回权明细表
2. 不予支持取回权明细表
3. 暂缓确认取回权明细表
4. 不予受理取回权明细表
5. 未申报取回权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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